陆进宇 | “公斤、公里”名称的起源:张謇改革中国度量衡与国际接轨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04-11

1913年9月,张謇出任工商总长兼农林总长后,便将划一度量衡制度提上日程.

1914年2月,农商部呈请大总统袁世凯批准,决定先行编制度量衡条例,“采万国度量衡新制,为法定之制度”。1914年3月31日,大总统袁世凯公布《权度条例》(二十四条)。决定采取甲乙两制并行的方法划一全国度量衡.新权度单位中文名称仍采用民初改革方案,即在中国旧有度量衡名称前加“新”字。1915年1月,农商部将《权度条例》修改为《权度法》。1915年1月6日,北洋政府颁布《权度法》,把营造尺库平制定为甲制,万国权度通制定为乙制,并将乙制单位名称中的“新”字改为“公”字。

张謇作为实业家、社会活动家,深知中国度量衡制度的混乱给国家、社会和个人带来的不利影响,极力倡导支持划一度量衡。清末民初,全国度量衡制度十分混乱,这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正常发展造成了很大困难,张謇对此有非常深刻的认知和感受。

早在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清末新政时,张謇就在具有君主立宪思想的《变法平议》奏章中系统地提出改革政制、度量衡、税制、盐法等主张。张謇指出:“权度者,整齐工商、孚信上下之根本也”,“今各国皆有画一之美,而我仍人自为制,家自为俗”。并且提出了强烈的改革主张,“往持同度量衡之说久矣,以为是国权之所寄也”,“宜由户部准旧制,校定权度升斗斛之长短、大小、轻重,范铜为式,分颁各省布政使。”为清末度量衡改革积极发声助力。

1913年9月,张謇出任工商总长兼农林总长后,便将划一度量衡制度提上日程,“派员前赴东西洋各国调查……赴外调查专员陆续回国”,派员到欧美国家考察度量衡制度,考察人员陆续回国后,“复经謇督饬各员反复讨论”,张謇召集考察人员讨论划一度量衡的对策,经过反复讨论,农商部认为“佥以兹事体大,不厌求详”,既要了解国外度量衡制度的相关学说,同时还要了解中国相关民情,如果不了解中国相关民情,“则农田市物价格之争,必扰及相安之生计”;如果不参考国外度量衡制度的相关学说,“则地球经线准据之用,无以希进化之大同”。为此,确立了“外之须明世界日新之学说,内之须审本国习惯之民情”,既“顺民情”又“参学说”的划一宗旨。

民国之初(1912年),刘揆一主政工商部,制定了完全采用万国度量衡通制的度量衡制度改革方案,这个方案虽得到临时全国工商大会讨论赞成,也在国务会议上顺利通过,但因牵涉众多方面,并没有得到议会的议决。采用万国度量衡通制符合当时世界度量衡制度发展趋势,但直接移植万国度量衡通制,采用“完全西化”的制度,并不符合中国实际情况。这主要是对国内外通行之度量衡制度认识不足,仅模糊提出旧度量衡按照“密达制(即万国度量衡通制,万国权度通制,万国公制)”折合比例造表颁行,其实并未真正将民间使用度量衡习惯融入改革方案中,不能得到切实推行。

张謇汲取民初度量衡改革经验,认为公尺过长、公斤过重,这与中国数千年民情不符合,不易推行,“当保存旧制之一种,以万国度量衡通制为折合之标准也”,而中国旧制种类繁多,这些旧制为多年所沿用,未经法定,而经国家法律及国际条约所规定只有营造尺库平和关尺关平这两种,“关尺关平虽亦制有定式,存放海关,然折合之数,不能密合,与前农工商部所定营造尺库平相较,亦不能符”,所以主张以营造尺库平制作为保存的旧制,这是因为“营造尺、库平既经纂入官书局,官民共守;而各国所希冀于我者,亦只求我之画一,并非强以从同”。

张謇主张“改正关尺、关平合于营造尺、库平之数”,同时张謇提出采用万国度量衡通制作为法定的度量衡制度。张謇之所以采用万国度量衡通制作为法定的制度,是因为该制度“在量衡俱由度出,俱以十进,视我之量衡出于度,而计算得数,奇零复制为更精整也”。

当时以本国旧制与万国度量衡通制并用的国家有英、美、俄、日等国,而中国学校、工厂、邮政、铁路、军队及一切科学事业大多采用万国度量衡通制,所以张謇认为“自当以通制与旧制相辅而行,庶数年后,风气大开,科学日进,改从通制,推行自易”。

1914年初,张謇向大总统袁世凯呈报了“拟定度量衡制度大纲”(《拟定度量衡制度经过给大总统呈函》,1914年2月6日)。从该大纲内容看,新拟定度量衡方案主要有两部分内容:一方面,建议“保留旧制之一种,以万国度量衡通制为折合之标准”,即以清末度量衡改革中所定“营造尺”“库平”作为旧制折合的标准,以期“当此过渡时代,自应照旧有名称,明白厘定,先求划一”。对自成体系的海关度量衡,希望修改商约之时向各国提议“改正关尺、关平合于营造尺、库平之数”。

另一方面,“采万国度量衡通制,为法定之制度”,把建立万国度量衡通制作为划一度量衡的最终目标,即在过渡时代“通制与旧制相辅而行”,若干年后,彻底施行万国度量衡通制。究其缘由,张謇认为万国度量衡通制是顺应世界之潮流,同时考虑到清末划一时所用原器由万国度量衡公会代制,以及“吾国学校、工厂、邮政、铁路、军队及一切科学事业,多有习用此制”,海关权度亦与该制有折合比例。

1914年2月,农商部呈请大总统袁世凯批准,决定先行编制度量衡条例,“采万国度量衡新制,为法定之制度”。1914年3月31日,大总统袁世凯公布《权度条例》(二十四条)。决定采取甲乙两制并行的方法划一全国度量衡,甲制为营造尺库平制,乙制为万国权度通制,甲制是过渡性的辅制,比例折合均以乙制为标准;规定推行权度各项事宜,具体包括权度名称及定位,权度原器与副原器,器具保管、制造、检定、营业、处罚办法,以及设立权度检定所及权度制造所等;新权度单位中文名称仍采用民初改革方案,即在中国旧有度量衡名称前加“新”字。

1915年1月,农商部将《权度条例》修改为《权度法》。1915年1月6日,北洋政府颁布《权度法》,把营造尺库平制定为甲制,万国权度通制定为乙制,并将乙制单位名称中的“新”字改为“公”字。与《权度条例》比照,该法删除了“凡输入权度器具,经制造地之国家检定附有印证者,得免其检定”条,其余内容基本与《权度条例》相同。同日,农商部颁布《权度营业特许法》12条,对《权度法》中有关度量衡器具营业的内容予以更详细的规范,规定“制造权度之营业,须禀请农商部核准,发给特许执照”。

1915年2月15日,农商部颁布《权度法施行细则》及《官用权度器具颁发条例》。《权度法施行细则》共61条,详细规定以下内容:

(1)何为合格度量衡器具,包括器具种类、使用材料、式样,以及器具制造、器具记名方法、器具公差等方面;

(2)度量衡器具检定事宜,包括检定办法、应缴纳费用、不合格以及《权度法》颁行前所用器具的处理办法;

(3)度量衡行政、检查事务由权度检定所或相关官署会同地方官署进行,各部亦应在主管事务范围内协助推行度量衡划一,农商部应随时派员视察各官署、各地方推行状况。

《官用权度器具颁发条例》则详细阐述如何颁领、修理官用度量衡器具,以及对牙行度量衡器具的管理,并规定中央及地方官署均以农商部办法之权度器具为准。

可以说,1915年初北洋政府颁布的几项度量衡法规,明晰地规定了度量衡划一的基本事项,较清政府颁行的《划一度量权衡制度图说总表》《推行划一度量权衡制度暂行章程》更加细致有条理。

为推行划一度量衡,1915年3月19日,农商部呈请组织权度委员会及所拟《权度委员会章程》获得大总统袁世凯批准备案。该章程申明,权度委员会的职责为“研究关于权度一切重要事项”,如商讨推行区域及方法、编订附属法规及各种比较图表、筹设检定所等事项;同时,权度委员会委员分专任委员、兼任委员、名誉委员三种,其中兼任委员“由农商部咨请有关系各部署,每处派员一人充之”。

1915年4月21日,权度委员会成立,5月5日召开第一次常会,主要讨论推行区域问题,考虑分器、分省推行窒碍太多,分区推行法最妥善,同时考虑当时权度制造所仅有北京一处,若同时改用新器,恐怕器具供应不及,最后与会委员公决赞成以北京为试办区的推行方法。5月12至26日,先后召开第二、三、四次常会,讨论官署提倡推行新制问题,最终议决官署间往来公文所用度量衡名称一律改用法定名词,教育部通饬将教科书中所有度量衡名词改为法定名词,以及通令各地通俗演讲社向民众演讲新旧制的利弊等四项内容。由此可见,限于民初政局,权度委员会不得已通过以首都为试办区的办法,积极筹划推行划一度量衡,并着力采用教科书和演讲两种推行办法,力求改变民众使用传统度量衡的观念。

在议定各项推行事宜的同时,农商部亦积极筹备权度制造厂及检定所。1914年7月,因制造尺类多用竹材,农商部致电上海总商会,希望协助调查、采买。1915年4月3日,农商部将清末设立的度量衡制造所改为权度制造所,作为制造标准器具的官方机构。权度制造所多次派人到欧洲各国考察权度,扩充制造,每年制成品不少。同时设立新器贩卖所,以供商民购买度量衡新器。1915年4月6日,农商部设立权度检定所,并商教育部选用国立北京工业专门学校的第一期毕业生,然虑及“检查权度系特种专门技术,有为该校学科所不详者”,由农商部指派曾赴欧洲调查权度的郑礼明主持训练,讲授相关的权度必要课程,最终选定较优者16人充任检定人员,从事调查旧器状况、编制新旧器折算图表、检定制造所所造器具及民用器等工作。这些机构的成立,对于改变度量衡混乱局面,逐步使度量衡与国际接轨,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上看出,1915年新度量衡划一方案,在张謇的直接领导下,为调和中外度量衡制度之间的矛盾,在坚持采用万国度量衡通制为目标的前提下,保留了清末度量衡划一标准作为“过渡”,创造性地确立“甲、乙并行”方案,并充分吸收了清末改制方案和民国元年方案的优点,以此为基础,新度量衡制度整体的规范开始逐步建立起来。

 

注释从略。来源:陆进宇,状元实业家张謇与近代度量衡改革,中国计量. 2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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