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示,小微企业80%的风险来自财务。但企业成立初期,老板们都是以产品和销售为中心,忽略了财税管理中的潜在问题。
不做财务规划风险极高,很可能业绩做上去了,钱还少挣了。
新年伊始,让我们跟今天的海邻主人公信林财税古从林,一起制定2024年的财务规划。
● 股权结构不合理
小微企业多数成立不久,没有做过详细的股权规划,为了吸引资金,可能会引入一些股份占比小的股东。
基本资金问题解决了,经营管理的问题来了,小股东因为涉及到自己的利益,会对公司的目标与动作指手画脚,往往弄巧成拙,导致经营管理混乱、项目难以推进。
● 账目记录混乱、没有依法申报
由于企业刚起步,对于账务账目的合规不重视,财务人员工作不合规,造成各类财税风险:不开发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违规抵扣、虚构成本调节利润、伪造工资少缴社保、股东借款有借无还,还有最常见的记录不清漏税少税,这些对于企业来说都是致命风险,一旦稽查把控严格就会自食其果。
● 缺乏成本规划意识
小微企业往往没有成熟的财务团队,成本预算管理水平偏低,缺乏科学的成本预算控制方法以及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造成成本控制效果不理想,决策失误,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
在“填坑”时反复“踩坑”
● 从身边人入手
一开始发生问题的时候,企业老板很容易从自己公司的员工或者身边人入手,要求财务彻查清楚,或者找身边熟悉的人帮助。
这种解决方式往往会出现问题,因为:
如果公司财务有能力解决问题,大概率一开始就不会造成混乱的情况;
身边熟悉的创业者一般也缺乏成熟的财税知识,有时候会越帮越忙。
● 找代记账公司
有些企业这时候会求助代记账公司,代记账公司确实是能够把账目理清楚,但是代记账公司的工作模式是给票收票、按票申报,并不会深入了解票据具体是什么用处,背后存在哪些风险,所以比较难以避免潜在风险。
正确的处理方式
● 大体合规
充分了解国家政策法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收付款把握在框架内进行,定期审查公司文件,包括公司章程、财务报表、合同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大体合规。
● 结构调整
国家规定,年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可以保留小规模纳税人身份,500万以上必须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如果将业务进行拆分,可以规避成为一般纳税人,在征收税率、发票使用和计算方法上能够享有小规模纳税人的优势,但是会对企业规模有所影响。如果企业所处细分领域中,企业规模对业务影响不大可以进行这样的结构调整。
● 寻找专业的长期顾问
信林财税古从林分享他的看法:企业成立3年以内,可以找一个值得信赖的人进行监管,定期审查不出大的问题就可以了,但是3年以后一定要有专业人士进行梳理,提升财税复杂问题管理能力,创造财税利润。
2024年财政优惠政策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政策要点: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该政策将延续至2027年底。
2、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要点: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公告,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公告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该政策将延续至2027年底。
3、金融机构扶持农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优惠政策
政策要点: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2027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4、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税收政策
政策要点: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该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5、重点群体就业税费减免政策
政策要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该政策将延续至2027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