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专家重磅解读“十五五”金融布局
文章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日期:2025-11-19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五大看点

 

 

    

章俊

 

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建议)中,“金融”一词被提及17次,清晰勾画未来五年金融发展蓝图。与“十四五”规划纲要重点强调“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同,“十五五”规划建议首次把“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纳入五年规划,是在“十四五”基础之上的全面战略性升级,标志着金融从“规模扩张”全面转向“质量升维”,从“跟跑并跑”迈向“领跑并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定位明确,其核心是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五大看点既是对未来五年金融发展的系统部署,也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具体路径。它们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通过金融的高质量发展,为实体经济注入“活水”。

 

完善中央银行制度位列金融重点工作之首

 

“十五五”规划建议将完善中央银行制度列为首位重点工作,提出构建“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可以预见,宏观审慎政策调控的演进与完善将成为央行在“十五五”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自党的十九大提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以来,该框架不断完善。“十四五”时期已基本完成了货币政策框架的演进,为“十五五”时期聚焦双支柱调控中宏观审慎政策调控的演进创造了有利条件。

 

构建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下的“中国策”。一方面,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下,美国政治转向,全球走向新秩序。美国政策的不确定性显著上升,将加大全球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应对其外溢影响变得尤为重要。而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将有助于动态评估、有效应对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贸易政策、主权债务风险和地缘政治等对我国金融市场运行的影响。另一方面,双支柱框架缺一不可,在货币政策框架已基本完成演进的背景下,宏观审慎政策调控的演进势在必行。宏观审慎政策与货币政策具有协同性,可以相互配合提高逆周期调节的空间和能力。

 

“覆盖全面”将是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的演进目标。从时间维度看,将覆盖整个金融周期,对于金融周期的上行期和下行期,均可使用资本水平、杠杆率等工具进行逆周期调节,以抑制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从空间维度看,重在防控风险跨机构、跨市场、跨部门和跨境传染。从金融市场维度看,将覆盖股市、债市和汇市三个金融市场。股市方面,2025年央行已创设了两项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结构型货币政策工具,并支持汇金公司发挥“类平准基金”作用。债市方面,目前有杠杆水平、期限错配管理和窗口指导等工具,维持收益率曲线正常向上的形态仍是央行货币政策的重要操作目标之一。汇市方面,外汇市场有远期售汇业务风险准备金、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工具,重点将关注跨境资本流动,维护人民币汇率的基本稳定。从金融机构维度来看,覆盖面从银行部门逐步扩展到非银行金融部门。央行未来可能探索创设新的政策工具,在特定情景下向非银机构提供流动性。

 

资本市场被置于更加突出位置

 

“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相较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十五五”规划建议在金融部分将资本市场置于更为突出的位置。同时,“十五五”规划建议延续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资本市场提出的“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要求,突出其功能性定位,并为资本市场在现代经济和金融体系中更好发挥核心枢纽作用指明方向。

 

“十五五”时期,资本市场制度改革将持续推进。一是持续提高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作为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资本市场是科技创新企业、新质生产力最适配的“融资引擎”。但科技创新企业普遍具有高成长、高风险、轻资产、前期亏损等特点,传统以盈利、规模为核心的上市标准难以覆盖这类企业。增强资本市场与新质生产力的适配性,有助于让真正有潜力的科技企业获得融资支持,促进前沿技术攻关,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下一步,资本市场将逐步形成覆盖企业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直至国际化阶段的全链条融资支持体系,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同时,继续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加快整合上下游资源,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

 

二是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投资和融资是资本市场功能发挥的一体两面,促进投融资协调发展对于推动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具有关键作用。资本市场将继续完善“长钱长投”的政策体系,着力发挥中长期资金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丰富适配长期投资的产品和风险管理工具,提升市场稳定性和资源配置效率。积极开展股权和债券融资,同时严格规范融资行为,优化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健全新股发行定价机制,规范强制退市标准,并严格执行退市相关规定。拓宽并购重组支持渠道,择机推出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促进上市公司产业整合、做优做强。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定位再上新台阶

 

“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是金融强国的六大关键核心要素之一。“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并将其列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举措。这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任务首次被列入国家五年规划,标志着上海在国家金融发展规划中的定位升级。应从上海的政策定位调整及国家发展现实需求两个角度,深刻理解其政策内核与实践要义。

 

第一,上海发展的政策定位从创新、贸易等领域逐步向金融领域扩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将上海定位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开放枢纽”,突出其创新驱动与贸易开放功能。在此基础上,上海在本市的“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增扩金融开放功能,将“显著提升国际金融中心能级”纳入城市发展的重要任务。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上海要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其中,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位居前两位,标志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任务内涵与站位实现了系统性提升。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作出“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正式从顶层设计层面提出“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未来五年,发挥上海国际金融枢纽功能已成为全国金融发展的核心任务之一。

 

第二,持续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是发挥既有金融优势、应对“十五五”时期国内外挑战的重要选择。“十四五”时期上海金融开放纵深推进,国际金融中心能级实现持续跃升,金融交易额已跻身全球前列。2024年末,上交所总市值与交易额分别位居全球第三、第五位。人民币跨境支付及国际使用便利性显著提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已覆盖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外金融机构及金融信息数据库加速集聚,外资金融机构占比达到31%。预计“十五五”时期,上海将继续深化金融开放以应对国际金融格局深度调整与国内改革持续深化的双重挑战,进一步提高资本项目开放水平、构建高标准制度型开放体系、增强对发展中经济体的开放服务能力。

 

进一步优化金融机构体系

 

“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这一定位延续了“十四五”期间对金融机构治理结构优化的要求,旨在构建一个多元有序健康的金融生态,更强调金融机构之间的协同与差异化发展,避免业务重叠和无序竞争,以实现金融资源的高效配置。

 

“十五五”时期,金融机构将进一步注重功能性发挥,呈现综合化与精品化并存的发展态势。对于银行而言,不同类型的银行将实施差异化发展。例如,国有大行重点服务国家战略、开展综合化经营;股份制银行可聚焦于零售财富;而区域性银行应深耕地方经济,服务好小微企业和当地居民。对于证券公司而言,“十五五”时期行业格局将加速分化。头部券商凭借综合实力,围绕“投行+投资+研究”联动模式,全方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而中小券商则需寻求差异化发展,在特定区域、行业或业务领域建立专业优势。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十五五”时期将更加聚焦风险保障与长期资金管理功能,养老金融领域或成为重要发展方向,通过找准‘保险姓保’的着力点,针对不同人群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完善具备包容性的保险产品体系。

 

金融监管更趋严格、协同和高效

 

“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强化央地监管协同,丰富风险处置资源和手段,构建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保障金融稳健运行”。与历次五年规划建议相比,“十五五”规划建议在金融监管表述上延续了“严监严管”态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贯穿我国金融治理全局的长期主题。

 

“十五五”时期,围绕金融强国建设,将一以贯之坚持“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金融监管方面或重点推进两项工作。一是筑牢全域风险防线,提升监管协同效能。强化跨市场、跨行业、跨境风险监测预警,完善中央与地方、部门与区域之间的监管协同机制。同时,深化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机制,显著提升监管体系的前瞻性、精准性与有效性,构建起应对金融风险的综合治理格局。二是夯实市场运行根基,巩固长期投资信心。通过健全长效稳市机制,对财务造假、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净化市场生态,持续提升市场透明度与公信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加快金融强国建设营造稳定、健康、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作者系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

加快金融强国建设 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陈道富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金融是“国之大者”,在为国家重点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优质服务过程中,要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

 

回归金融本源,为重点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具体在八个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建议)对金融发展最重要的谋划,嵌入“十五五”规划建议各个部分的论述。这凸显了金融“服务”和“支持”的本质特征,延续了我国第五次、第六次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的功能定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需为重点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具体而言,主要在以下八个领域明确金融要在资金、业务、市场和制度建设、风险防范和损失分担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一是在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中,要求“发展创业投资,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二是在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要求“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三是在建设强大国内市场中,明确“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完善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统计、财税、考核制度”。四是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部分,提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建设自主可控的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推进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改革,推动构建和维护公平公正、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国际经济秩序”和“完善多元化、可持续、风险可控的投融资体系”。五是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提出“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工具,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六是在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部分,提出“继续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健全社保基金长效筹集、统筹调剂、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机制。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七是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提出“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加快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和“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科技、环保政策”。八是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中,提出“要提高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能力,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等风险有序化解,严防系统性风险”。

 

优化宏观调控,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政策体现四个特点

 

在宏观调控上,“十五五”规划建议要求“加强财政、货币协同;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实施更加积极的宏观政策;增强宏观政策一致性,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健全预期管理机制,优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其中,货币调控主要体现在“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十五五”时期我国财政货币等宏观调控政策有以下特点:一是党中央统一领导统筹。“坚持党中央当家理财”和坚持工作“政治性、人民性”。

 

二是总量和结构并重,长期和短期兼顾。财政和货币政策都既重视总量的逆周期调节,也重视经济的结构优化。财政政策发挥“扩大总需求和定向结构调整的双重优势,熨平经济周期性波动,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促进经济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货币政策则是“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保持货币条件与支持经济潜在增长和物价基本稳定的要求相匹配,提升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的适配性和精准性”。财政和货币政策既是短期的逆周期宏观调控工具,也是中长期促进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增长的重要管理手段。财政政策“既加强逆周期管理,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又强化跨周期调节,着力解决经济结构性、深层次问题,增强中长期发展潜能”。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有力有效平滑经济波动。同时,关注跨周期平衡,避免政策大放大收,防止政策过度导致效果衰减和长期副作用,更好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中长期促进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增长”。

 

三是强调政策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坚持运用系统观念设计和实施政策”,更重视政策间的协调配合。注重预期管理,“立足全局出台‘合预期’甚至‘超预期’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信心”。“提高政策集成度,放大组合乘数效应”,在规范地方税收优化和补贴政策、强化金融机构改革,整治内卷式竞争、资金空转中,畅通和提高政策的传导效率,在改革和优化管理中不断提升政策效能。

 

四是“始终留有后手”。为可能的“惊涛骇浪”时刻有效释放政策空间,留有足够的政策储备。

 

推动金融供给侧改革,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具有两个特点,部署九个方面任务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九个方面的战略部署。主要涉及中央银行制度、“五篇大文章”、资本市场制度和功能、金融市场特别是直接融资和衍生品市场建设、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基础设施、数字人民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化解。

 

“十五五”时期加快金融强国建设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更有效地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将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将金融强国建设的目标细化到“十五五”时期的具体任务。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侧重于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和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金融监管总局侧重于“强化金融支持,守牢风险底线”,着力提升经济金融适配性,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强金融业发展动力和活力。引导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找准定位、专注主业、错位竞争,实现特色化经营、差异化发展,共同构筑多元有序、健康持续的金融生态。推动金融业高水平开放格局,履行防风险首位主责,持续提升金融监管效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证监会进一步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持续增强资本市场的包容性、适应性和吸引力、竞争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强国建设。包括增强多层次市场体系的包容性和覆盖面,夯实高质量上市公司和着力发挥中长期资金作用,稳步扩大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大力提升投资者权益保护质效。

 

“十五五”期间三个方面的改革值得关注

 

首先,应关注数字人民币、市场化虚拟货币和人民币国际化改革。近期市场对数字人民币、市场机构发行的虚拟币特别是稳定币关注度比较高,也高度关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金融街论坛上进一步明确了数字人民币的性质,他说“数字人民币是人民银行发行和监管的法定数字货币,兼容了分布式账本等新兴技术”,并指出了未来的改革方向,将“优化数字人民币在货币层次之中的定位,支持更多商业银行成为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在机构设置上,“已在上海设立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负责数字人民币跨境合作和使用;将在北京设立数字人民币运营管理中心,负责数字人民币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促进数字人民币发展”。

 

人民银行明确防范和处置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政策文件目前仍然有效。潘功胜表示,市场机构发行的虚拟货币特别是稳定币整体还处在发展早期。国际金融组织和中央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普遍认为,稳定币作为一种金融活动,现阶段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放大了全球金融监管的漏洞,如洗钱、违规跨境转移资金、恐怖融资等,市场炒作投机的氛围浓厚,增加了全球金融系统的脆弱性,并对一些欠发达经济体的货币主权产生冲击,对稳定币的发展普遍持审慎态度。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人民币国际化的表述更加积极,使用词语“推进”而非“稳慎推进”。当前国际货币体系出现裂痕,美元币值出现大幅波动,黄金和比特币等带有保值功能的产品价格大幅上涨,为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提供了契机。因此,数字人民币发展、市场化虚拟币规范、跨境支付体系建设与人民币国际化的协同推进,是“十五五”时期的改革重点。

 

其次,应关注个人破产制度与个人信用修复机制改革。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但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包括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和地方政府的诚信记录。个人信用体系在提升社会诚信水平、支持消费信贷发展、优化社会治理效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仍存在不完善之处。近年来,国际国内环境日趋复杂,个人在信用履约过程中难免遭遇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影响。为既帮助个人加快信用记录修复,又充分发挥违约信用记录的约束作用,人民银行正研究实施一次性个人信用救济政策:对疫情以来违约金额在一定标准以下,且已足额归还贷款的个人违约信息,将不再纳入征信系统展示。

 

最后,应关注资本市场的投融资综合改革。重点关注三方面改革:一是板块改革。包括,科创板科创成长层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实施预先审阅等机制。创业板设置更加契合新兴领域和未来产业创新创业企业特征的上市标准,新三板市场实行差异化的挂牌、信息披露、交易制度,畅通三、四板对接机制。二是上市公司和投资方面的改革。如推行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拓宽并购重组支持渠道。深化公募基金领域改革,对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实施长周期考核,丰富适配长期投资的产品和风险管理工具。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三是稳步扩大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准入管理、提高投资运作效率、扩大投资范围等。优化互联互通机制,提升境外上市备案质效。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把握三个着力方向 构建中国特色科技金融体系

 

罗志恒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其中的核心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文简称《建议》)将“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作为目标单列,体现了这一任务的重要性、紧迫性。从国际看,科技革命与大国博弈相互交织,新技术新赛道竞争更趋激烈,只有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才能从根本上重塑国际经济格局,为我国赢得更多发展主动权。从国内看,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根本前提与关键,持续高质量的源头科技供给,能够不断培育新产业、催生新模式、形成新动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国民经济的血脉,在支持科技自立自强上扮演着不可替代的战略角色。特别是科技金融,作为金融“五篇大文章”之首,处于科技强国与金融强国两大战略目标的交汇点,已成为强国建设的核心枢纽。“十五五”时期,推动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不仅关乎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也关乎国家金融体系的综合实力,更是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科技金融体系,需完成战略思路的三大转向

 

“十五五”时期,发挥金融功能,支持科技自立自强,不能简单局限于增加产品或服务的规模,而是要对金融调控、金融市场、金融产品服务等体系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和优化。核心目标应是构建一个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科技金融体系。关键在于完成战略思路的三大转向:

 

一是要从“撒胡椒面”转向“精准滴灌”。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金融资源配置的方式也亟待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这意味着以货币政策为核心的金融调控方式,要从“撒胡椒面”转向“精准滴灌”。特别是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传统总量型工具的激励作用边际递减,应更多运用定向降准、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将金融资源聚焦于高端芯片、工业母机等国家重大战略领域。

 

二是从“锦上添花”到“雪中送炭”。要引导金融机构转变风险偏好,从过去追逐低风险的“避险”逻辑,转向陪伴成长、风险共担的“价值发现”逻辑;从服务抵押物充足、盈利模式清晰的成熟企业,转向关注那些拥有技术专利、人才团队和未来市场前景的科创企业。推动金融真正实现“投早、投小”,在需要持续投入的“死亡谷”阶段,陪伴企业持续成长,确保创新活动不因资金短缺而中断。

 

三是从“单兵作战”到“系统集成”。科技创新是系统工程,单一金融工具无法满足科创企业从研发、中试到产业化、并购扩张的全过程融资需求,需要推动信贷、保险、证券、担保等各类金融工具和政策协同发力。要通过“股权+债权”“信贷+保险”等组合工具,将风险分散化;通过共享信息、强化政策协同,避免重复尽调、资源内耗,提升整个金融体系支持科技创新的能效。

 

“十五五”时期金融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三个着力方向

 

——“点”上发力,支持技术单点突破,支持优质科创企业发展壮大。《建议》明确提出,采取超常规措施,全链条推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围绕这些关键技术及相关企业,金融体系应重点作为。

 

一是发挥创业投资“科技金融生力军”的作用,完善创业投资体系。创业投资作为科技金融生力军,始终是“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主战场,亟待完善相关体制保障。其一,要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加速扩容;放宽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养老基金参与创业投资的限制。其二,优化政府引导基金和国有创投机构的考核和容错机制。考核机制方面,可将基金存续期从常见的7—8年延长至10年甚至更久;将长期投资回报率作为核心考核标准,降低短期财务指标的权重。容错机制方面,可针对科技投资制定尽职免责清单,列举在满足特定条件时予以责任豁免的正面情形。例如投资符合国家战略支持领域,项目立项经过规范决策程序,但因技术路线失败或市场环境剧变导致投资未达预期,可豁免责任。其三,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优化并购重组机制,畅通创投资本的退出渠道,形成“投资—培育—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

 

二是加快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提高资本市场制度的包容性,推动科创企业更早地拥抱资本市场,完成资金筹措的同时不断发展壮大。股权市场方面,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发挥北交所改革试验田作用,持续优化上市制度,推动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科创企业上市融资。同时,大力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完善专精特新企业专属板块建设,为企业提供股权托管、转让、路演推介等一站式服务,打通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北交所、科创板的转板通道,形成阶梯式直接融资路径。债券市场方面,完善科技板基础制度建设,支持科创企业、创投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融资。

 

三是正视我国以银行业主导的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结构,创新银行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鼓励大型商业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开发“研发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专属产品,用好“创新积分制”,更好地支持科创企业发展。同时,加快构建适合科创企业的全面风险评估体系,将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科技人才等信息转化为授信依据。

 

——“线”上贯通,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要锚定重点产业链,推动金融资源沿创新链全环节精准配置,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一是贯通产业链融资通道,优化供应链金融模式。其一,围绕“链主”企业开展金融服务。以“链主”企业的信用为增信枢纽,基于真实交易背景,为上下游的中小科创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存货融资、订单融资等,稳定产业链、畅通资金流。同时,鼓励大型“链主”企业自建或与金融机构合建供应链金融平台,将金融服务无缝嵌入采购、销售等各个环节。其二,围绕产业园区开展金融服务。利用园区管理方的组织能力和信息优势,将一批有融资需求且产业相关的企业“打包”推荐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进行集群式、批量化的授信,降低单户成本。

 

二是支持产业链整合,强化并购贷款作用。通过提高比例、延长期限等方式,支持科创企业通过并购延伸产业链。如科技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明确规定:“将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提高到80%,贷款期限延长到10年”。

 

三是构建产业链风险共担机制,推广科技保险“共保体”。“共保体”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多家保险公司共同为一个新兴行业或者产业进行风险分担的一种机制,对不确定性比较大的初创行业和产业的发展非常重要。

 

——“面”上布局,打造区域创新高地与集群。一是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政策。在科创资源密集区,鼓励设立更多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开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如数字人民币在科技场景的应用、跨境科技金融等。同时,高水平建设各类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和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抓住各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实现试验区之间的经验互通;支持科技项目、资金、人才在各科创试验区和重点区域之间的合理流动,并探索区域之间的合作、补偿及利益分享机制。

 

二是打造科技金融开放创新生态。金融支持科技自立自强,不仅要重视国内的空间布局,在特定区域形成创新高地,还要推动科技金融开放合作,让科创企业能够真正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一方面,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鼓励境外知名创投机构在华设立人民币基金,直接投资于国内的科创企业,拓宽其跨境融资渠道。另一方面,支持中资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或可通过提供税收优惠、设立“境外上市激励基金”等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作者系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

浏览人数

0513-81006106

zhangjianqyjxy@163.com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166号

226000

© 2022 张謇企业家学院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2016513号

苏公网安备32060202001755号